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须知70
发表时间:2020-09-15 16:11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1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14号)规定,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 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高职扩招专项高考报名: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二、身份类别的申请及确定。 考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以及高职扩招院校分类确定的录取标准、分类制定的教学安排等内容,进行身份类别的申请及确认工作。考生身份类别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三、报名时间。9月25日9时至9月30日12时。 四、报名流程。1.考生应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相关身份认定材料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进行,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与相关部门、考生共同确定其身份类别,并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业务办公系统(https://gk.hebeea.edu.cn/hebgk/ywbg/login)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从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系统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修改后的密码考生要牢记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可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4.网上填报后,由报名点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及指纹信息,打印《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报名登记确认表》,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五、体检。参加此次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体检工作于10月10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考生要按时到各报名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医院要求缴纳体检费。 六、考试和录取。 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由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录取情况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5。 附件: ![]() ![]() ![]() ![]() ![]() ![]() ![]() |